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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第六险”再提速

2024-10-10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长护险制度向前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是向因疾病、衰老或伤残而丧失自理能力,不得不长期在家或医疗机构接受护理的失能人员支付费用、提供服务的保险。


人们称其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


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发布相关政策,选择在15个城市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监管部门又将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扩大至49个。


《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2023年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亿元。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8080家,护理服务人员30.28万人。


聚焦到本次政策,小编归纳了以下要点。



失能评估



 评估申请

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凭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


不能申请评估的情形

1、未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

2、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

3、发生护理服务费用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4、申报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长期护理保险不予受理评估申请的情形。



 申请受理渠道

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应建立方便群众办事的多元化线上、线下申请受理渠道。


能够通过线上获取的,可不要求参保人线下提供。



 审核结果反馈

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评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反馈受理审核结果。


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疑义的,可通过调查走访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应组织定点评估机构对参保人开展失能评估。



 评估流程

定点评估机构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失能评估工作:


1、现场评估。

至少2名评估人员上门(至少1名为评估专家)。

现场评估人员依据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评估操作指南,采集信息,开展评估。

须有至少1名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

同时,评估人员可在邻里、社区等一定范围内走访调查评估对象的基本生活自理情况,做好调查笔录和视频录像,并参考医院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相关资料,作为提出评估结论的佐证资料。


与评估对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当回避。


2、提出结论。

现场评估人员能够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现场评估人员提出评估结论。

现场评估人员不能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评估结论。


3、公示与送达。

对于达到待遇享受条件的,进行公示。

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或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定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论书。

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向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送达评估结论书。

原则上评估结论书应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4、护理服务建议。

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护理服务建议。


5、争议处理。

对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第三人对公示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实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复评。


6、重新评估

以下情形可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评估:

参保人失能状态发生变化、与评估结论不匹配,

评估结论出具满6个月。

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抽查监督等途径,发现参保人当前失能状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待遇享受的,应当组织重新评估。

评估有效期届满前,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应组织对需继续享受待遇的参保人进行重新评估。



护理服务

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


居家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社区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由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派单。


长护专员结合护理服务建议,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沟通协调后,形成护理服务计划,明确服务的类型、频次、时长、配比等,经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实施。


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按照护理服务计划,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长期护理服务。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等目录,优先使用目录内项目服务。提供长护险保障范围外的服务事项应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



基金管理

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



名词解释

长护专员,是指熟知失能等级评估及护理服务专业知识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熟悉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全程参与参保人员失能等级评估、护理服务计划制定及调整等。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发布政策,组织开展国家长护险专家库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