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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可合并申报
6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实行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时,不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限制;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自2022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核定后的基数核定缴费金额。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如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以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
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参保所在区,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