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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稳就业保就业“新9条”再升级 灵活就业补贴期可延长一年
灵活就业补贴期满未就业人员可享受一年政策延期;今年12月31日前,凡是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期满,仍未通过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自期满之日起还可再延长1年……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获得的消息。
继4月出台“新9条”措施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之后,本市近日又印发《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措施》,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突出重点保障就业等9个方面,再次对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成为全新升级版“新9条”。
今年以来,本市已累计向4.2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5.97亿元,涉及参保职工433.52万人。《措施》提出,本市将继续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工作在前期减负511亿元的基础上,预计还将为企业减负600多亿元。
《措施》指出,本市将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着力关注大学生、农村劳动力、贫困地区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以及在京湖北籍人员等六类重点群体。对高校毕业生,突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同时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多项补贴政策。本市将充分利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今年12月31日前,凡是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期满,仍未通过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自期满之日起还可再延长1年。
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京8条”出台后,本市已有6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大龄登记失业群体及残疾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初次入京的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到今年12月31日前,对于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的,但仍未通过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自期满之日起还可再延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