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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25日起接受申请 推四项改善措施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2日宣布,补贴雇主支付员工工资的“保就业”计划,将在本月25日开始接受合资格雇主申请,特区政府同时推出4项改善措施。
上月8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推出款额810亿元(港币,下同)的“保就业”计划,向合资格雇主提供员工五成工资补贴,每名雇员上限9000元,为期6个月。
经过一个月的密集式讨论、细化与持分者研究后,林郑月娥12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公布计划详情。
林郑月娥表示,“保就业”计划将于本月25日开始接受申请,第一期计划涵盖今年6月至8月。
为协助更多雇员受惠于计划,从而保留工作,林郑月娥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把申请条件扩阔至有为65岁或以上雇员作出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的雇主,涉及6万名年长雇员;1.2万名建筑业、饮食业的连续受聘雇员将重新纳入计划范围内,当中涉及5000多名雇主;自雇人士只需在3月31日或之前持强积金账户,即使没有供款,也可领取一笔过7500元津贴,预料涉及21.5万人。
此外,考虑到有些行业如旅游业,在今年1月时生意已经转差。因此,计算工资补贴的指定月份将扩展至去年12月。雇主可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选择其中一个月份计算工资补贴,这有利雇主选择市况较好的月份计算和领取更多补贴以保留员工。
“‘保就业’计划申请程序十分简单。”林郑月娥表示,雇主或自雇人士只需在网上填写表格。在获得雇主授权后,强积金受托人会直接将相关强积金供款纪录证明书,交予政府委任的代理人计算工资补贴金额,而相关行政费用由特区政府代付。预计雇主申请后最快3至4个星期可收到款项。
林郑月娥坦言,已尽最大努力堵塞计划的漏洞。第一期计划只适用于在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开立强积金账户的雇员。雇主同时须签署承诺信,承诺接受工资补贴期间不能裁员,并要将全数补贴金额用于雇员工资。
林郑月娥指,特区政府已设立惩罚机制,包括向违反承诺的雇主,取回部分补贴金额,甚至要求雇主缴交罚款。
对于其他65岁或以上的年长雇员,林郑月娥希望通过另一途径帮助他们,包括将受惠于“防疫抗疫基金”工资补贴的类别,由的士(出租车)司机和红色小巴司机,延伸至绿色专线小巴司机和本地渡轮公司雇员,合共约2.4万名年长雇员受惠;饮食业、建造业以及洗衣店也会获得“防疫抗疫基金”相关项目支援,去照顾已聘用的年长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