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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疫情期间输送人力资源有奖励

2020-02-10 新华社

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难”如何解决?8日,在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惠廷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李惠廷表示,近日,天津出台《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1条惠企措施”中多条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围绕“稳岗位、保用工、促创业、缓社保”四个方面。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李惠廷表示天津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输送奖励机制,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向缺工企业输送人力资源,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李惠廷介绍,对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缺工企业一次性输送30人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输送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按照每人最高60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职业院校一次性输送毕业生或实习学生30人以上且就业或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为了鼓励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天津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