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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

2019-10-1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局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目标任务


规范性文件是人力社保部门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三、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全文废止21件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仲裁、小额担保贷款、行政执法等方面,宣布失效的原因有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上位依据已废止、转发文件已废止等原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京人社发〔2019〕3号


为深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保障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标准和处理原则,现宣布2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