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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补助金,这里申领!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根据通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以下两类人群发放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对一类人群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适用人员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怎么申领呢?
1、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电子社保卡】,点击【查看电子社保卡信息】。
2、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按钮,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
3、已开通服务的地区,可以点击【去申领】按钮,核实或录入参保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完成申请。
4、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以查询申请的审核结果。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通过登记的银行账户领到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此外,根据通知,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各地根据实际,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全国线上申领统一入口,方便失业人员申领。
根据通知,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1、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3、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以下四项支出
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领取补贴的人员和单位需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
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和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