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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就业冲击进入第三阶段,哪些人群最危险?

2020-07-15 《财经》新媒体

新冠疫情使得全球经济陷入暂时的危机,但是这一危机的特殊性在于,弱势群体在就业机会、健康甚至生命等方面都受到了更大的威胁。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的疫情控制较好,处于零星偶发状态。这使得就业问题成为我国最大的社会关切。尤其是870万高校毕业涌入就业市场的7月,疫情冲击之下的就业压力将再度达到峰值。


疫情对就业冲击进入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在疫情爆发初期,人岗脱离规模庞大,但尚未形成实质性的就业冲击。为了控制疫情,我国自1月底实行了大规模的人员流动限制,封村封路、停工停课。由于疫情在临近春节的时点突发,节后的社会隔离政策导致劳动者与就业岗位之间被迫分离。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今年3月城镇就业规模下降2600万,休假未上班的劳动者有7500万。但是此时的大规模人岗分离还不是实质性失业。一旦疫情得到控制,大部分劳动者能够回到原来的就业岗位。事实上,城镇就业规模在4月迅速上升700万,同时休假未上班的就业人员规模下降了6100万,人岗分离的矛盾得到显著缓解。


第二阶段:疫情得到显著控制之后,地方和企业开始复工复产,但是疫情影响使得复工进度受阻、就业容量受限、农民工返城带来了失业规模上升。物流不畅、收入下降导致的内需不足、国际市场萎靡、以及一些疫情防控政策仍在执行,这些都使得企业复工率受到限制,经济整体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下降。随着农民工陆续返城,短时间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城镇地区的失业规模在3到4月之间增加了100万人。


第三阶段:疫情持续影响的累积效应使得企业的生存压力陡增,这影响到了经济对就业的吸纳能力。疫情持续的累积效应体现在多个方面:迫于财务压力和外部订单的流失,一部分企业缩减了中期的投资、用工计划;在一些受到疫情冲击更明显的行业,甚至有部分企业直接面临破产。因此即使疫情消散,原有的就业岗位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完全恢复。而在7月,高校毕业生如期进入劳动力市场,这使得就业矛盾再次面临高峰。


哪些人群的就业受到冲击最大?


其一,分行业来看,制造业受到的冲击在疫情早期比较明显,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制造业就业已经迅速恢复,现阶段疫情冲击集中在批发零售、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三大行业,而三者对应的就业占比高达45.8%。目前疫情仍有零星爆发,疫情防控之下仍然存在社交距离,因此三大行业面临的市场需求骤减依然严峻。这些企业的经营受困将导致大批就业人口面临下岗再就业。在政策层面,上述三大行业中,小微企业占到了绝大多数,正规金融支持政策难以充分覆盖这些企业群体,因此这些行业的企业经营压力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对这些企业从而就业也难以做到迅速纾困。


其二,就业冲击集中于农民工、女性、低技能等弱势劳动力群体,收入差距在城乡间、群体间显著扩大。企业面临压力时,农民工、女性、低技能等劳动者群体往往最先面临失业风险。由于其就业技能有限、经济状况相对脆弱,上述群体的再就业往往难度更大,而且在生活上更容易陷入贫困。此外,疫情引发家庭成员患病、学校停课、养老院解散、购买服务受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女性成员往往要承担更多家庭责任,这也将干扰女性劳动力的市场表现和就业竞争力。


与此同时,现有社保政策体系对于弱势群体的帮助效果非常有限。对于城镇劳动力市场而言,有三类缓解失业影响的保障机制:失业保险、就业援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而事实上,农民工受到的失业冲击往往最为严重,但他们的失业保险参保率却很低,并且不能在迁入地获取就业援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由于这些原因,大批农民工在失业后不得不回到流出地,这也阻碍、迟滞了下一步的经济复苏和就业再匹配。另一方面,对于城镇户籍的劳动力而言,城市低保政策的动态监测和瞄准效果也并不理想,其政策效果、实际保障能力仍待检验。


其三,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整体下降,这可能带来长期影响。我国今年大学毕业生规模超过870万,这些学生从去年秋招就已经开始求职,但是今年初以来的求职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疫情冲击。结果不但是就业比率受到冲击,而且就业质量也出现了整体下降、非正规就业比例显著升高。初次就业质量不高,这种影响往往不是临时性的,还可能使后续改善就业的机会受到限制、从而带来长期影响。日本劳动力市场就是这种情况:劳动者初次求职时赶上了经济不景气、之后就很难改善,由此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非正规就业。


就业政策如何发力?


保企业、稳住就业基本盘。疫情全面控制之后,多数行业的市场需求会迅速反弹,因此,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是稳住就业基本盘的关键。通过金融扶持对企业“救急”,增加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灵活性,向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都有助于稳就业。金融政策、用工政策、补贴政策,特别应聚焦于上文提及的批发零售、商务服务业、住宿餐饮三大行业。可能的政策选项包括:鼓励线上平台发展、并通过平台对这些小微企业进行金融支持;鼓励快递、外卖等就业形式,帮助释放三大行业被抑制的市场需求;在企业减员时鼓励企业与员工签订召回合同并予以补贴,这都将有利于疫情之后生产的加速恢复,减少失业摩擦和社会调整成本。


对于制造业而言,出口企业面临了更大的外部需求萎缩压力。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估计,2020年全球贸易将显著缩水。短期内,外国收入下降、需求减少的收入效应影响明显,长期中,疫情蔓延所带来的反全球化倾向不容忽视。在此情况下,“保外贸企业”比“保外贸”更为现实。应对出口企业进行补贴、减税,鼓励企业出口转内销,一方面让利于国内消费者,另一方面引导出口企业定位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此外,稳岗补贴的政策设计应避免企业受到负面激励、为了得到稳岗补贴而降级原有生产、采用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这不符合我国整体产业转型升级的长期考虑。


保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使他们有能力继续找工作并实现就业再匹配。就业冲击不论是否导致劳动者下岗失业,都可能使其在疫情期间的收入水平显著下降,并影响他们未来的就业能力,避免困难群体从此陷入贫困非常重要。短期而言,应注重提高社保制度的瞄准和监测力度,准确及时地识别困难家庭和个人并发放保障金。


增加公共服务就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部门占我国非农就业总盘子的10%,就业规模约4700万。但是分地区来看,公共服务在地区间的发展水平差异显著,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发展仍然落后。增设社区就业等公益性岗位、公共就业岗位能够缓解短时就业压力,同时能够为未来的人力资源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蓄势。


鼓励未来三到五年高校有计划地扩招。高等教育扩招能够分流大学生就业压力,延迟他们集中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保护他们在中长期的就业机会。高校扩招政策不能仅针对短期冲击而致力于“一次解决问题”,应充分考虑就业冲击在中长期的影响,制定未来三至五年的扩招规划,在规模上呼应解决就业冲击的需求,在专业领域、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市场发展前景和企业需求。学制教育之外,多种形式的在职教育、校企合作都应被显著加强并落到实处。


拓展新型就业,提升其就业补充作用。新型就业、自雇就业往往具有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和进入门槛不高的特点,能够有效改善面临失业冲击的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减缓正规就业岗位减少给劳动者带来的收入冲击。中国住户收入调查对全国的代表性抽样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地区从事过送快递、外卖、开网店、网约车等职业形式的劳动者占比为0.9%,农村地区为0.7%,新型就业的劳动者占比仍然非常低。在妥善监管之下,应大力鼓励新型就业等就业形式的发展。


最后,解决就业问题还要跳出就业政策本身的框架。在中短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中,不宜将保增长与保就业对立起来,要正视保增长与保就业的一致性,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发力,带动经济系统和劳动力市场活力的提升。从长期来看,应当从要素市场改革的高度来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真正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促进就业流转、优化劳动力要素在空间上的配置。这不但有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活力、改善就业质量,还将有效提升我国的潜在经济增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