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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出新政稳就业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作为“六稳”之首的稳就业,近年一直是决策层施政重点。虽然今年前11个月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已达到1300万,相当于往年一年的规模,但为了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所引发的就业风险,国务院最新推出了包括降低社保费率、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等在内的“稳就业”政策包。
24日,总计26条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公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对第一财经称,《意见》是一套稳定企业就业需求、增加公益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体系的全方位推进稳定就业政策。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对第一财经称,这26条主要围绕稳增长、降成本、强培训以及保生存四个方面来制定政策,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意见》提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我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始于2016年,今年已经是第三次延长降费的期限。去年末为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我国推出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这一政策也将延期一年。
苏剑认为,降低社保费率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26条中还有其他几条也是为了降成本。如加大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等等。
《意见》提出,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供应方式,降低物流和用电用能成本,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并提供租金优惠,推动制造业跨区域有序转移。
人社部上周召开的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也提出,“稳岗”和“扩岗”是当前就业的两个着力点,抓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稳定用工,加强创业扶持、拓展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当前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1~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7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3%。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6%,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均与上月持平。
曾湘泉认为,《意见》借鉴2008年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公益岗位、减免社保费用等一些经验和做法,也有新形式新举措,比如通过新经济新就业对冲或化解危机等新政策。特别提到重视职位空缺发布、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等都是新的提法。
《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其中包括,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布局等等,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苏剑称,稳增长是稳就业的核心,经济基本面是决定就业形势的最重要的因素。意见中的多条政策如稳外贸、加大投资等,都是通过稳增长来稳就业。
《意见》提出加大投资创造就业。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适当降低部分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确保精准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同时,稳定外贸扩大就业,研究适时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合理降低保费。
此次对新业态的从业人员也有了专门的支持政策。《意见》提出,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
此外,《意见》还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意见》提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